****受****的委托,现就****关于2025-2027年度工程材料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服务时间 |
选定家数 |
| 1 |
2025-2027年度工程材料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年 |
当有效投标单位大于等于四家时入围三家;当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家数小于等于3家时,本项目招标人将根据符合情况重新招标。 |
| 注:采购人仅负责组织招标工作和收退履约保证金工作,中标人在接到项目任务之日起30日内与各项目实施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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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通用)或同时具有市政(道路)和房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检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由投****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 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次日0点至开标日前一天16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七、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壹万元整;
2.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和供应商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标书代写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09:30时。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四室。标书代写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09:30时。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四室。标书代写
3.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十、公告地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9-****6108
质疑联系人:徐女士 质疑电话:0579-****6108
地址:****中心12楼
代理机构:****
报名联系人(采购文件获取、发票):周建仙
联系电话:0579-****8925
往来邮箱(报名、发票及其他书面材料):****@qq.com
联系人:彭灿 联系电话:0579-****1716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4058
地址:**市婺**建业东路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