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一期)驻场运营服务采购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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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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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一期)驻场运营服务采购
GKZB202********001-0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白**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一期)驻场运营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公告日期:2025 年9月9日

更正日期:2025年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序号

原招标文件条款位置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人须知7.3.1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对公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

金额:50万元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否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对公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

□金额:

√签约酬金(即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签约酬金0~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否

2.

第四章《白**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一期)驻场运营服务合同》第八章 8.1 条

8.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对公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严禁仅要求现金形式,且不同形式金额一致)。

8.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签约酬金(即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对公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严禁仅要求现金形式,且不同形式金额一致)。

三、其他

(1)本次公告同时在(www.)、**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

(2)凡与本次更正公告表述有差异之处,均以本次更正公告表述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更正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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