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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5-09-10
| 项目名称 | **市**片区城市生态修复项目 | |||
| 建设地点 |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42590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秀波 | |
| 联系人 | *秀波 | 联系电话 | 183****3777 |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600 | 环保投资(万元) | 68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6-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对**市**的红岩公园198亩、滨河公园41.85亩、清溪河生态公园199亩、小山坝生态公园200亩等老旧公园进行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对公园绿化、护栏等附属设施改造提升,改建停车位490个、移动摊位20个、灯箱广告位20个,配套增设双枪充电桩110套、能量补给站15个,休憩设施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活污水 固废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处理厂集中处理措施后通过排水管网排放至河体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按规定处置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按规定降噪处理 | |
| 承诺:**** *秀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秀波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