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王琦书院安徽分院”文化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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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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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书院**分院”文化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王琦书院**分院”文化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新区**大道与扬子江****中心A1栋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519,800.00(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王琦书院**分院”文化建设项目(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健

服务地点:****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皖234****9557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皖**B(2017)****949

五、评委专家名单:张翔(采购人代表)、陈磊、郭永玲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1703。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梅山路103号

联系方式:0551-****9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1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1703、183****1265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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