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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舒教助〔2024〕10号)要求,各学校在确保重点监测对象(原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享受贫困生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对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逐级评议、认定和公示,确保应助尽助。非寄宿的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执行,寄宿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50%,即小学每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75元,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管理中心****乡村**局、县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家庭经济困难人员信息,对各学校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现将核定的**县2024年秋学期拟享受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资助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农村贫困学生补助”也列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权力清单,通过微信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即可进入“监督一点通”微信小程序,投诉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64—****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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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