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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舒教助〔2024〕10号)要求,****幼儿园在确保重点监测对象(原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幼儿享受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特困供养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子女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经过逐级评议、认定和公示,确保应助尽助。****管理中心****乡村**局、县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家庭经济困难人员信息,对各幼儿园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现将核定的**县2024年秋季学期拟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资助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农村贫困学生补助”也列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权力清单,通过微信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即可进入“监督一点通”微信小程序,投诉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64—****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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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