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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 关于为农村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方案 》(皖教师〔2013〕18 号)和《**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皖教师〔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教育局受理,现将我县第十三批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6日,公示期间有****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64—****881、0564-****38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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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