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桂北人民武装斗争纪念碑园修缮改造项目
二、招标备案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5日
四、更正日期:2025年9月10日
五、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在**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要求工期” |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定额工期300日历天 |
要求工期:200日历天,定额工期200日历天 |
| 2 |
桂北人民武装斗争纪念碑园修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 要求工期” |
要求工期:360日历天 定额工期:36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1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此项可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要求工期:200日历天 定额工期:20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1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2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此项可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正,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灵南路13号
联系人:肖春书
电话:0773-****0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江路28号28-8栋
联系人:刘亚都、欧阳清松、李诗茗
联系电话:0773-****16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