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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2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小组现场评估,县医保局审定,****诊所符合纳入**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条件,现进行公示。
****诊所
经营地址:**省****凤仪镇**路374号1幢。
诊所备案编号:****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202********052********03114
如对以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事务中心及**城乡****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8日
监督举报电话:0837-****631;083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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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