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为规范有序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服务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资质要求:已纳入**县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具有独立法******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等)。
服务经验: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具备良好市场信誉,服务质量、价格得到服务对象普遍认可。
服务能力:拥有与服务范围、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如耕、种、防、收机械)、技术人员及固定经营场所。
合规经营:自觉接受行业监管,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黑名单”。
(二)优先条件
既往承担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且绩效评价优良的主体;参与粮食单产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项目的主体;安装北斗农机监测终端或作业检测系统的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服务主体或提供居间服务的联合体。
二、申报流程
自主申报:服务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向****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镇初审:****中心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农业农村局。
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设备配置、服务能力、业绩信誉等综合遴选。
结果公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服务主体。
三、申报材料要求
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PDF格式),包括:
《**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附件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农业机械设备清单(含自有及租赁设备);承诺书(承诺无虚假申报、质量达标、服从监管等,格式自拟)。
四、申报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报送地址:****中心(由****农业农村局301室)。
五、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科教与农机化股
联系电话:0831-****950
办公地址:**县**镇竹都大道西段2号农业农村局301室
六、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农业项目。
单个服务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为20万元,同一环****供销社或农业农村局补助。
遴选结果将作为项目服务主体确定的唯一依据,未入选主体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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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