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清塘服务区、收费站项目取水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西-贺州-钟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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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巴马公路(钟****服务区、收费站项目取水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09-09 17:45

钟审批取水许可决〔2025〕6号

**至巴马公路(钟****服务区、收费站项目

取水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新****公司****中心:

本机关于2025年9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行政许可。

一、**至巴马公路(钟****服务区、收费站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县清塘镇,取水水源位于西江**市分散式开发利用区,属浅层地下水**。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

项目属于已建项目,含运行期取水。

项目取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用水、办公用水、食堂餐厅用水、厕所冲洗用水、除尘用水、绿化用水及管网漏损及不可预见用水,取水设施为3台水泵,取水点位置有3处:1.服务区上行取水口位于**市**县清塘镇长田村东面260m处(东经111°07′03.68″,北纬24°21′21.92″);2.服务区下行取水口位于**市**县清塘镇上寨村西面300m处(东经111°07′15.83″,北纬24°21′15.99″);3.收费站取水口位于**市**县清塘镇梁家寨村南面200m处(东经111°04′46.27″,北纬24°21′09.77″)。项目年取水总量4.880万m3/a,其中职工生活用水量为5.0m3/d,办公用水为1.3m3/d,厕所冲洗用水量50.0m3/d,餐厅用水量14.8m3/d,除尘用水量为60.0m3/d,绿化用水量为9.0m3/d,管网漏损及不可预见用水量为2.6m3/d。项目取水保证率为95%。

三、取水口区域多年平均地下径流量为5135.66m3/d,187.45万m3/a,枯期地下径流量为3544.61m3/d,129.38万m3/a。枯水年区域可开采的地下水量为49.16万m3/a,项目年取水量为4.880万m3/a,最大取水流量0.0044m3/s,区域可开采水量满足取水需求。取水口现状年水质满足地下水III类水质标准。取水口地质条件良好,设置合理。项目取水口、水量、水质均满足项目取水要求。项目取水符合**市水功能区划和**县用水总量控制等水**刚性约束控制指标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总量4.880万m3/a。

四、项目职工生活用水定额为100L/人﹒d,****服务区用水定额为10.6L/人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用水定额地方标准要求

五、项目不对其他用水户产生影响,不需采取补偿措施。项目对水**、水生态及周边用水户影响较小。

六、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装符****监控设备技术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自治区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请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的要求,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税。

九、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钟审批取水许可决〔2025〕6号。

十、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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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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