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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园区(**九洲)道路改造工程 | ||
| 品目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0日 12: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钱雯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8****782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府前路1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583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罗五星路1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雯慧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区(**九洲)道路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将原评审标准: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有效时间以交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
4 |
更正为: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并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有效时间以交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 |
更正日期:2025-09-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府前路188号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136****5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罗五星路13号
联系人:钱雯慧
联系电话:198****7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雯慧
电话:198****7825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