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鸿安新材料有限公司龙盛集团绿色化工产业中试车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绍兴-上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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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龙盛集团绿色化工产业中试车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0 11:56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盛集团绿色化工产业中试车间建设项目

**省**市**区杭****开发区纬三路15号

****

项目利用现有空地,**车间,形成染料合成单元年试验规模40吨、中间体绿色合成中试单元年试验规模80吨、新材料开发中试单元年试验规模40吨、高性能新材料助剂开发中试单元年试验规模40吨的中试线,年试验总规模为200吨,所有中试产物均为企业用于试验研发,不外售。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项目废气经喷淋、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等预处理,预处理后通过RTO焚烧、碱液喷淋等末端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新材料开发合成单元中试平台废水依托****公司500t/d污水站处理后排放;其过滤母液废水含有较高浓度的硫酸、硫酸铵/硫酸钠,通过******公司现有MVR装置分别回收硫酸铵/硫酸钠,不外排;其它废水收集后进入********公司污水站处理后纳管,送**市**区水****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办公室****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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