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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现将《国****活动中心工程水土保持登记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国****活动中心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服务区DB-01-01文化用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总、152****7149
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提出,谢谢!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