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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花贡镇竹塘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花贡镇竹塘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地点:****县花贡镇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县花贡镇竹塘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南州**县花贡镇,起点坐标为:105°1\'32.826",26°59\'27.508"、终点坐标为:105°2\'30.876",26°0\'52.201",治理河段长4.15km。本项目**河堤总长2967.82m,全段河道清淤,清障疏通治理河段长4150m,恢复河道右岸ND63PE100(1.6MPa)管1844m,**下河梯步17处(两岸)、1#便民桥1座。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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