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陆域段))

审批
福建-宁德-福鼎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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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市**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陆域段))
发布时间: 2025-09-10 15: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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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陆域段)

**市**市店下镇、**开发区、沙埕镇

****

福****公司

本项目位于店下镇、**开发区、沙埕镇,****泵站接出,从桥头面铺设,沿拟建的村道边坡脚下架管、部分结合埋地以及下穿拟规划建设宝溪河道至1#隧洞入口,后敷设于1#隧洞内至小白鹭村附近,1#隧洞长2139m。出洞后,沿农田以及下穿入小白鹭村道路、现有的河道等,到2#隧洞**前端,进入2#隧洞**,沿2#隧洞敷设至海岸入海点,2#隧洞长5041m,后进入高位调压井。项目总投资9687.98万元,环保投资167万元。

一、环境影响

1.项目主要是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将进行管道开挖埋设,将占用土地,加大水土流失强度、产生施工噪声、影**质,并产生大量扬尘。

2.运营期可能存在的风险为污水管道破裂或断裂造成尾水事故排放。

二、主要环保措施:

1.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可依托当地居民排水系统预处理(一般为化粪池)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

施工生产废水经简易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降低施工期的粉尘散发量;设围栏一般不低于1.8m;运输车辆不过满装载,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

3.声环境: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作息时间(中午12:00-14:00或夜间21:00-次日早晨7:00)进行高噪声施工;施工机械安装降噪减震措施,如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的管理。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弃方及时清运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油漆桶和机修的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做好收集贮存,需在施工现场布置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健全危险废物出入库登记台账。

5.地下水及土壤: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机械设备漏油,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同时加强施工废水管理与处置,防止施工废水未经处理渗入地下;

做好堵、排水措施,超前支护、超前预报;同时加强隧道涌水、地表水的水文监测。

6.陆生生态:严格控制施工占用土地,不得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以外从事施工活动,施工结束后,应尽量恢复地貌原状。项目开工前对部分管沟开挖区域绿化用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对原破坏的绿化区域进行全面整地;施工后期,对管沟开挖段破除的绿化区域进行恢复,具体植物种类根据原绿化带植物进行恢复。

落实植被恢复计划,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要求。

7.环境风险:制定应急操作规程,在规程中应说明发生管道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规定检抢修进度,限制事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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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cn/zwgk/tzgg/202502/t****0217_****086.htm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389 传真:0593-****177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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