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遴选2025年**市科学施肥“三新”集成技术示范实施主体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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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2025 年中央财政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赣农规计字〔2025〕19号),我市为2025年“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示范推广油菜“测土配方+种肥同播+缓释配方肥”、油菜“测土配方+种肥同播+配方肥”等集成技术,打造 3 个千亩方,辐射带动 5 万亩以上。为抓好项目实施工作,现公开遴选一批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示范任务。
一、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0日-9月17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范围
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农民**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时可由一个农业经营主体为申报主体,联合多个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进行申报。
(二)申报主体要求
1.规模和基础条件。从事油菜种植,具备应用油菜“种肥同播”、“缓释肥”、“配方肥”等“三新技术”的能力,拟应用“种肥同播”、“缓释肥”、“配方肥”等“三新”集成技术面积1000亩以上,且地块集中连片,油菜长势良好。
2.技术与管理能力。种植主体需配备具有一定农业技术知识的管理人员,****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够积极配合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培训、示范推广等工作。
三、申报资料
有意愿申报的主体,请将申报****政府初审后,****农业农村局评审。申报资料要求如下:
1.**市2025年科学施肥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实施主体对公账户开户信息复印件;
3.购买肥料凭证、转账记录等佐证材料;
4.开展“三新”技术集成的作业照片。
四、申报程序
1.实施主体申报。实施主体提交申报表及申报资料,****政府初审。
2.乡镇审核。乡镇对实施主体申报的资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
3.县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主要结合3个千亩方的创建,本着连片田块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实施主体示范面积以及应用“三新”集成的应用成效予以确定。
4.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的实施主体名单,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予以调整。
五、补贴标准
应用油菜种肥同播、缓释肥、配方施肥等“三新”技术。按实际验收的规模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依据验收实际面积进行测算(补贴标准=补贴总金额/验收技术应用面积),每亩补贴标准不得高于50元。
六、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申报资料,严格按要求落实服务任务指标。存在弄虚作假、****政府资金行为的,将取消项目资格,3年内不得申请**市农业项目。请项目申报主体于2025年9月17日前将****农业农村局三楼土肥技术推广室。逾期上报,不予受理。联系人:魏广伟,联系电话:079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