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冀政转函〔2025〕4号
****政府:
你市关于省道S564**东马桥至**市渤海路段建设工程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农用地89.0390公顷(耕地67.6048公顷)、未利用地0.37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待国务院批复土地征收后,用于省道S564**东马桥至**市渤海路段建设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