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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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表日期:2025-09-03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回族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宁政发〔2021〕6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事项概况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8号)对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3〕4号)对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县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为:I区片28000元/亩,该标准将于2025年12月22日到期。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确保区片地价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厅《关于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4〕191号)精神,****组织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三、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可以采取电话、邮件或微信扫码填写问卷等方式向****或技术单位反馈。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即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3日。

五、相关联系方式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马国明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世纪****公司

联系人:张芳

联系方式:184****813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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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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