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工业区公共液体石化仓储项目及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告

审批
天津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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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工业区公共液体石化仓储项目及**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告发布日期:2023-05-16

南港工业区公共液体石化仓储项目

及**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告

1、事项概要

本项目库区现有2#、5#、6#罐组,合计罐容为13.78万m3,本次项目拟**1#、3#、4#、7#、8#罐组,合计罐容17.75万m3,总库容31.53万m3,油品、化工品、液体原料中转总量为313.8万吨,其中液体原料116万吨,油品及化工品197.8万吨,主要油品种类包括:汽油、柴油、原油、燃料油、航煤、石脑油等;化工品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乙二醇、丙酮、苯酚、混合二甲苯等十余种。

将10#、12#泊位由2万吨级提升到5万吨级,码头输送货类由原来的32个增加到46个,提升后码头通过能力为460万吨,年吞吐量共为450万吨,其中装船:233万吨/年(新增货种装船40万吨/年),卸船:217万吨/年(新增货种卸船15万吨/年)。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决策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决策的了解程度;

(2)对该决策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决策的实施持何种态度;

(4)对该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决策实施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决策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海润****公司

联系人:王总

电话:138****4084

5、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海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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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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