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第三中学高中扩建项目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中学高中扩建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

报建编号:350********99912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我司****中学高中扩建项目(招标编号:****),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未按闽建(2024)9号文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回复:随本通知上传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2、余土外运运按3km包干,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回复:按本项目发布的预算文件执行。

二、补充修改通知:

1、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申请安全文明施工费时,要提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清单明细及费用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报表一起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并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施工过程中,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核拨时,发包人组织审核过程中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时,有权暂缓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及时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经复查仍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应给予扣减相应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用5%-10%,并直至复查合格,方可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顺延至:2025年9月24日17时00分前到账,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25日08时30分。标书代写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5年9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10
信息变更
南安市第三中学高中扩建项目澄清文件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