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阳光广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1.招标条件

****广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宁****改革局以2508-330203-04-01-10257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80%:20%,项目业主为**市******公司,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200平方米,****广场****广场基础设施(涉及原轨道**站出入口、设备、管网)改造提升,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江厦街道,**厂堂街,西至**北路,南至中**路,北至县前街。

2.2 招标范围:****广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65元。

2.3 施工总工期:140日历天(其中2026年2月15日前完成地面所有铺装及景观工作,具备使用条件)。

2.4 ****政府采购工程: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市****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薇

电 话:0574-****13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姚隘路796号**国际5楼

联 系 人:孙春鑫、肖玮、王效东

电 话:0574-****1578、183****9200

附件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