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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226231W | 建设单位法人:孙治忠 |
| 袁良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金****开发区**有色金属新材****园区 |
| ****安全本质化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13-C3213-镍钴冶炼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有色金属新材****园区 |
| 经度:102.27605 纬度: 38.5086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29 |
| 甘环审发〔2023〕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6-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89.5 |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22623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院 |
| 916********631249F | 验收监测单位:**远诺****公司,均灵检测技术****公司 |
| ****0402MA72KK267W,****0222MACG0XAW9L | 竣工时间:2024-12-25 |
| 2025-04-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01 |
| 2025-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index/detail/index?id=4174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羰基镍产能由10000t/a提升至11000t/a,羰基铁粉产能5000t/a保持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羰基镍产能由10000t/a提升至11000t/a,羰基铁粉产能5000t/a保持不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CO造气净化系统:采用Φ2400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及辅助设备,以焦炭、O2以及CO2为原料,在高温条件下,焦炭与纯O2及CO2进行反应,制造出富含CO的粗煤气。 2、羰基镍生产系统:羰基镍生产最主要工序为合成工序,项目设计中压合成工艺,采用转动反应釜,以纯净CO气体以及铜镍水淬合金为原料,在8.0MPa(G)、250℃最高反应温度下通过间断生产方式产出羰基镍。 3、羰基铁粉生产系统:羰基铁粉生产最主要工序为合成工序,项目设计高压合成工艺,采用合成反应釜,以纯净CO气体以及海绵铁为原料,在8.0MPa(G)、250℃最高反应温度下通过间断生产方式产出羰基铁。 4、羰化合金/羰化尾料热解系统:采用一套回转窑,回转窑干燥机外筒规格为Φ1500×18000,干燥能力为8~10t/h,羰化合金热解以及羰化尾料热解共用。首先热解回转窑在羰化合金热解周期内,仅热解羰化合金,一批物料热解完成后,进入检修期。配套更换布袋及清理回转窑系统,检修完成后进入下批热解物料,热解羰化尾料,依次循环,每期更换期将回转窑清理干净。 | 实际建设情况:1、CO造气净化系统:采用Φ2400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及辅助设备,以焦炭、O2以及CO2为原料,在高温条件下,焦炭与纯O2及CO2进行反应,制造出富含CO的粗煤气。 2、羰基镍生产系统:羰基镍生产最主要工序为合成工序,项目设计中压合成工艺,采用转动反应釜,以纯净CO气体以及铜镍水淬合金为原料,在8.0MPa(G)、250℃最高反应温度下通过间断生产方式产出羰基镍。 3、羰基铁粉生产系统:羰基铁粉生产最主要工序为合成工序,项目设计高压合成工艺,采用合成反应釜,以纯净CO气体以及海绵铁为原料,在8.0MPa(G)、250℃最高反应温度下通过间断生产方式产出羰基铁。 4、羰化合金/羰化尾料热解系统:采用一套回转窑,回转窑干燥机外筒规格为Φ1500×18000,干燥能力为8~10t/h,羰化合金热解以及羰化尾料热解共用。首先热解回转窑在羰化合金热解周期内,仅热解羰化合金,一批物料热解完成后,进入检修期。配套更换布袋及清理回转窑系统,检修完成后进入下批热解物料,热解羰化尾料,依次循环,每期更换期将回转窑清理干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焚烧炉尾气采用“急冷+动力波湍冲洗涤塔+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8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须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回转窑尾气经“旋风+布袋”处理后送至焚烧炉处理;对两座镍丸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尾气采取“低氮燃烧+布袋除尘”措施,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及其修改单,其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废气无组织防控措施,羰化合金、羰化尾料临时储存采用料仓封闭贮存;转运过程采用包装袋输送;污染物厂界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标准,厂界氨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系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运营期CO造气废水和脱硫废水采用工业用碱(碳酸钠)中和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在检修、设备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产生的废污水暂存于现有2000m3事故池,****处理站(采用“双氧水氧化+絮凝沉淀+高效过滤”处理工艺)处理,第一类污染物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3标准;项目**一座27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排至****处理站,第一类污染物须到达《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3中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循环站产生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生活污水以及循环站产生的污水等经处理达标后,****公司三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CO造气产生的焦炭炉渣、脱硫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公司三车间渣场处置;羰化合金、羰化尾料、废布袋、设备检修废机油、****处理站污泥、焚烧炉尾气洗涤渣等危险废物严格落实危废贮存要求,其中,焚烧炉尾气洗涤渣运至镍冶炼厂利用;废布袋、设备检修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羰化合金、羰化尾料经解毒工序处理后,产生 的含镍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彻底解毒后羰化尾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回收单位**化利用;****处理站污泥送回转窑热解处理后与含镍废物一起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羰化合金、羰化尾料及解毒后产生的含镍废物等危险废物均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进行收集、转运、管理。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收集设施,****填埋场处置。 4、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焚烧炉尾气采用“急冷+动力波湍冲洗涤塔+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8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须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回转窑尾气经“旋风+布袋”处理后送至焚烧炉处理;对两座镍丸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尾气采取“低氮燃烧”措施,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及其修改单,其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废气无组织防控措施,羰化合金、羰化尾料临时储存采用料仓封闭贮存;转运过程采用包装袋输送;污染物厂界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标准,厂界氨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系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运营期CO造气废水和脱硫废水采用工业用碱(碳酸钠)中和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在检修、设备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产生的废污水暂存于现有2000m3事故池,****处理站(采用“双氧水氧化+絮凝沉淀+高效过滤”处理工艺)处理,第一类污染物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3标准;项目**一座27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排至****处理站,第一类污染物须到达《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3中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循环站产生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生活污水以及循环站产生的污水等经处理达标后,****公司三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CO造气产生的焦炭炉渣、脱硫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焦炭炉渣外运****填埋场处理,****公司三车间渣场处置;羰化合金、羰化尾料、废布袋、设备检修废机油、****处理站污泥、焚烧炉尾气洗涤渣等危险废物严格落实危废贮存要求,其中,焚烧炉尾气洗涤渣运至镍冶炼厂利用;废布袋、设备检修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羰化合金、羰化尾料经解毒工序处理后,产生的含镍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集团****公司处理,彻底解毒后羰化尾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材料厂处理;****处理站污泥送回转窑热解处理后与含镍废物一起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羰化合金、羰化尾料及解毒后产生的含镍废物等危险废物均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进行收集、转运、管理。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收集设施,****填埋场处置。 4、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 本项目企业实际生产运行期间,镍丸热风炉采用清洁的天然气能源,通过间接换热方式加热生产设备。因此,此燃烧废气仅为燃料天然气燃烧废气,对照企业例行监测数据以及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数据,本项目实施后镍丸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能够满足环评以及环评批复提出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镍丸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以及NOX排放浓度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其中颗粒物以及NOX排放浓度须达到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实际未建设布袋除尘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镍铁粉系统改造:现有分解羰基镍铁液的分解器设备分解能力不足,导致镍铁粉产量低,制约企业产能发展,拟建2台镍铁粉系统分解器。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实际未建设。 |
| 本项目实际建设期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未**镍铁粉系统分解器设备,对于羰基铁粉生产线产排污环节未造成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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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9 | 0.1097 | 6.048 | -0.81 | 0 | 3.11 | 0.92 | / |
| 7.2 | 0.9885 | 10.08 | 0 | 0 | 8.188 | 0.989 | / |
| 8.65 | 0.2519 | 1.5 | -7.25 | 0 | 16.152 | 7.5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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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GB 25467-2010) | ****处理站(采用“双氧水氧化+絮凝沉淀+高效过滤”处理工艺) |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区设施废水排放口污染物中pH值、COD、氨氮、总钴、总铜以及硫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GB 25467-2010)中“表2 **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相应限值要求;总铅、总砷、总汞、总镉以及总镍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GB 25467-2010)中“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应限值要求。 | |
| 2 | 化粪池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GB 25467-2010) | 化粪池 |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水管道出口污染物中pH值、SS、COD、氨氮、总氮以及总磷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GB 25467-2010)中“表2 **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相应限值要求。 |
| 1 | 焚烧炉系统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GB 25467-2010) | 高效急冷装置+动力波湍冲洗涤塔+电除尘器+80m排气筒排放(高度80m,内径1m,温度40℃) |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焚烧炉废气经相应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中的颗粒物、CO、SO2、NOX、HF、HCl、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以Sn+Sb+Cu+Mn+Ni+Co计)以及二噁英类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中“表3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相应限值要求。 | |
| 2 | 镍丸热风炉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GB 25467-2010) | 低氮燃烧器+35m排气筒排放(高度35m,内径0.5m,温度50℃;1#热风炉排口DA003、2#热风炉排口DA002) |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镍丸热风炉废气经相应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1#排口和2#排口废气中的颗粒物、SO2以及NOX,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GB 25467-2010)中相关要求,其中颗粒物、NOX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中“表1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应限值要求,SO2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中“表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相应限值要求。 |
| 1 | 高噪声机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对这类高噪声设备,在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同时将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经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减少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企业厂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本项目在检修、设备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产生的废污水暂存于现有2000m3事故池,****处理站(采用“双氧水氧化+絮凝沉淀+高效过滤”处理工艺)处理,第一类污染物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3****公司三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一座27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排至****处理站,第一类污染物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3****公司三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执行,已落实。 |
| 1 | CO造气产生的焦炭炉渣、脱硫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公司三车间渣场处置;羰化合金、羰化尾料、废布袋、设备检修废机油、****处理站污泥、焚烧炉尾气洗涤渣等危险废物严格落实危废贮存要求,其中,焚烧炉尾气洗涤渣运至镍冶炼厂利用;废布袋、设备检修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羰化合金、羰化尾料经解毒工序处理后,产生 的含镍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彻底解毒后羰化尾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回收单位**化利用;****处理站污泥送回转窑热解处理后与含镍废物一起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羰化合金、羰化尾料及解毒后产生的含镍废物等危险废物均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进行收集、转运、管理。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收集设施,****填埋场处置。 | 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执行,已落实。 |
| 1 | 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并加强应急演练,根据生产和演练实际进一步完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生产装置和储罐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露检测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生产装置、罐区等处设泡沫灭火设施;CO气柜区、羰基镍、羰基铁贮存已设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加强管理,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厂区已设置2000m3事故池,**一座270m3初期雨水池,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进入事故池,不外排。企业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定期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 | 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执行,已落实。此外,本次验收前企业重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表(备案号:620302-2025-029-H;备案时间:2025年4月29日)。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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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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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NOx:本项目NOx新增总量2.88t/a。削减替代来源为《**区2022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清洁取暖改造1365户)》的大气污染物削减量2023年年底改造1365户全部完成,实现NOX减排5.3t/a,可满足本项目NOX新增总量替代需求。 2、重金属:本项目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新增总量0.0018t/a、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新增总量0.00027t/a、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新增总量0.00002t/a、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新增总量0.000162t/a,上述重点重金属新增总量合计0.002252t/a。削减替代来源为《****公司顶吹炉提升改造项目》的大气污染物削减量,2022年8月该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现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减排2.68098t/a、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减排0.13334t/a以及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减排0.002018t/a,上述重点重金属减排合计2.816338t/a,可满足本项目涉及的重点重金属新增总量替代需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NOx:本项目NOx新增总量替代需求已落实。 2、重金属:本项目重金属新增总量替代需求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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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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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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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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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