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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3MAC63C3J8H | 建设单位法人:付志雄 |
| 徐景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临****博物馆负一楼 |
| **市**县三岔沟130MW复合型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班卡乡、大雪山乡 |
| 经度:99.512,99.51344,99.51481,99.51976,99.52091,99.52394,99.52934,99.53537,99.54049,99.54444,99.54683 纬度: 24.00023,23.99942,23.99497,23.99201,23.98996,23.9907,23.99188,23.9932,23.99153,23.99023,23.9886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09 |
| 临环审〔2025〕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00 |
| 3.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3MAC63C3J8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璟恒****公司 |
| ****0100MA6P5DLP1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363372Y | 竣工时间:2025-06-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2qJfeY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线路全长5km,采用单回架设、同塔双回架设(与其他线路共塔,本项目右边单边挂线),**自立式角钢铁塔11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3基,单回路耐张塔7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与其他线路共塔,本项目负责建设,右边单边挂线)。电压等级:220kV。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全长5km,采用单回架设、同塔双回架设(与其他线路共塔,本项目右边单边挂线),**自立式角钢铁塔11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3基,单回路耐张塔7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与其他线路共塔,本项目负责建设,右边单边挂线)。电压等级:220kV。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工艺为:塔基基础开挖→塔基基础浇筑→铁塔组装→架线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工艺为:塔基基础开挖→塔基基础浇筑→铁塔组装→架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一是施工扬尘应当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二是施工现场固废统一规范处置,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三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当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四是优化作业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隔声,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五是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用高塔架设和无人机放线等工艺,不在河流内岸和河道中立塔,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优化工程选址布局。工程选址选线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项目用地严格执行《****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临时工程应当远离河道、居民点,尽可能避让植被保存较好区域,无法避让的应依法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要求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和补偿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对工程所涉及区域的生态系统和区域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原生植被的破坏和影响,在距离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等较近区域的施工项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避免对野生动植物及生态环境敏感区造成破坏,降低负面影响。严格按设计施工,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对临时用地及时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措施,规范保存施工表土,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恢复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结合互补的防治方式,把工程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工程区域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达到主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周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目的。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旧电气元件、金具等,应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由建设单位收集回收处理。固废处置率须达100%。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导线的电晕发放电、间隙放电(火花放电)产生的噪声,昼、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电磁环境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导线对地距离,采用优质设备,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等,设置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保护区,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等。项目中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①塔基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未发生越界施工行为。塔基施工开挖土石方采取篷布遮盖,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期未发生污染扰民投诉事件。②塔基基础开挖土石方用于塔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及塔基四周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利用篷布进行临时覆盖,不产生弃方。废弃导线、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由建设单位集中处置。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下班离场时随车拉走,带出施工现场,然后再清运至附近村庄的垃圾收集站处置。③根据现场调查及询问施工人员,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租住输电线路沿线的村庄民房,自行安排食宿。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随当地村民的污水及粪便一同处理。对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形成径流。 施工期未发生污水排污污染地表水事件,也未发生向地表水体倾倒弃土及生活垃圾的事件。④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污染扰民投诉事件。项目设置2处牵张场,1处位于N1附近,1处位于N11附近,2处牵张场地周围200m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⑤采用高塔架设和无人机放线等工艺,河流内岸和河道中无塔基。 (2)根据2025年4月17****草原局“关于**市**县三岔沟130MW复合型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塔基占用公益林、天然林及保护地情况的查询使用林地的复函”,项目实际建设的11座塔基均不涉及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区。******局“关于**市**县三岔沟130MW复合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用地占用三区三线查询情况的复函”,本项目实际建设的11个塔基(复函中的13个塔基包括实际建设的11个塔基、起点**县三岔沟220kV升压站和终点**县大雪山220kV升压站)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人民政府、****环境局**分局、******局、****运输局、****草原局、****政府****办公室、****水务局、****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筑局、******局等部门的同意,并按各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 (3)①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塔基不占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和永久基本农田。坡地区域的塔基,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塔型基础设计,少占土地,减少植被破坏。②实际建设中设置2处牵张场,1处位于N1附近,1处位于N11附近,占地类型为草地和耕地。设置人抬道路120m,道路宽1.2m,占地类型为草地。根据现场踏勘及调查,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用的耕地进行复垦,种植了玉米,目前生长状况良好;占用的草地已播撒草籽进行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效果较好。③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施工,未发生越界施工和滥砍滥伐的情况,未发生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④施工过程中表土单独保存,用于植被恢复和复耕。⑤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结束后,现在已经进行植被恢复,无施工材料堆放。⑥项目已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已按照《****草原局森林植被恢复费缴费通知书》缴纳植被恢复费用。⑦根据现场踏勘,塔基开挖土石方已全部在塔基范围内回填,现场无弃方堆置,现场无生活垃圾堆放,已进行植被恢复。⑧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结束后已对11个塔基下发进行植被恢复,⑦占用耕地塔基下方进行复垦,占用林地、草地塔基下方已播撒草籽,目前植被恢复效果较好。 (4)项目运行时间较短,暂未检修过,因此无废弃的导线和废绝缘子产生。在后续运行过程中,废弃的导线和废绝缘子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5)根据******公司2025年07月03日~2025年07月04日的监测结果,正常工况下220kV三岔沟~大雪山线路(单回路)段0~50m处声环境质量现状昼间Leq为40~46dB(A),夜间Leq为36~41dB(A),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昼间≤55、夜间≤45);220kV三岔沟~大雪山线路(双回路)0~50m处声环境质量现状昼间Leq为39~43dB(A),夜间Leq为36~40dB(A),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昼间≤55、夜间≤45)。 (6)①线路已根据《**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在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周围10m、拉线基础周围3m延伸所形成的区域设立保护区,设立标识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线路醒目位置设立警示图标等。②根据******公司监测报告架空线路监测断面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和100μT的电磁场控制限值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二)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三)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生态环境局**分局。 ****公司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分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环境局**分局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现场执法监督力度,市生态环境****支队、市局有关科(室、中心、站)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要加强对该项目的建设项目“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日常运行等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确保《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 实际建设情况:(1)工程已按照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意见配套设置了相应污染防治设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满足“三同时”要求。 (2)对照《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工程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2025年6月8****环境局对****进行处罚,****已缴纳罚款。 (3)项目正在进行环保验收。 (4)《报告表》****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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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控制施工范围、土石方采取篷布遮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 塔基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未发生越界施工行为。塔基施工开挖土石方采取篷布遮盖,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期未发生污染扰民投诉事件。 | 施工扬尘影响较小 |
| 1 | 采用优质设备。导线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6.5m;导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7.5m。 | 项目沿线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为15m。 | 根据******公司2025年07月03日~2025年07月04日的监测结果,正常工况下220kV三岔沟~大雪山线路(单回路)段0~50m处声环境质量现状昼间Leq为40~46dB(A),夜间Leq为36~41dB(A),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昼间≤55、夜间≤45);220kV三岔沟~大雪山线路(双回路)0~50m处声环境质量现状昼间Leq为39~43dB(A),夜间Leq为36~40dB(A),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昼间≤55、夜间≤45)。 |
| 1 | 施工期:塔基基础开挖土石方用于塔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及塔基四周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利用篷布进行临时覆盖。废弃导线、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下班离场时随车拉走,带出施工现场,然后再清运至附近村庄的垃圾收集站处置。 运营期:废弃的导线和废绝缘子,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 施工期:根据现场调查,已建塔基开挖土石方已全部在塔基范围内回填,现场无弃方堆置,现场无生活垃圾堆放。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运营期:项目运行时间较短,暂未检修过,因此无废弃的导线和废绝缘子产生。在后续运行过程中,废弃的导线和废绝缘子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
| 1 | ①优化塔基选址,减少公益林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位于坡地区域的塔基,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塔型基础设计,少占土地,减少植被破坏。②对项目牵张场、施工场地和人抬道路等临时工程占用耕地的进行复垦,临时占用林地、草地的播撒草籽。③施工期划定范围施工,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④保存占用土地表层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或复耕提供良好的土壤。⑤塔材、金具等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后尽快进行组装,减少施工材料临时堆放点对植被的占压。⑥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⑦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⑧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塔基施工结束后可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人工植被恢复,增加塔基处植被盖度,人工恢复以当地植物为主,禁止引进外来入侵物种。 | ①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塔基不占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和永久基本农田。坡地区域的塔基,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塔型基础设计,少占土地,减少植被破坏。②实际建设中设置2处牵张场,1处位于N1附近,1处位于N11附近,占地类型为草地和耕地。设置人抬道路120m,道路宽1.2m,占地类型为草地。根据现场踏勘及调查,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用的耕地进行复垦,种植了玉米,目前生长状况良好;占用的草地已播撒草籽进行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效果较好。③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施工,未发生越界施工和滥砍滥伐的情况,未发生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④施工过程中表土单独保存,用于植被恢复和复耕。⑤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结束后,现在已经进行植被恢复,无施工材料堆放。⑥项目已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已按照《****草原局森林植被恢复费缴费通知书》缴纳植被恢复费用。⑦根据现场踏勘,塔基开挖土石方已全部在塔基范围内回填,现场无弃方堆置,现场无生活垃圾堆放,已进行植被恢复。⑧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结束后已对11个塔基下发进行植被恢复,⑦占用耕地塔基下方进行复垦,占用林地、草地塔基下方已播撒草籽,目前植被恢复效果较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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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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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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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已按照《****草原局森林植被恢复费缴费通知书》缴纳植被恢复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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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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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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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