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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壮族自治****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情况监测的通知》、**壮族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以及****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情况监测的补充通知》相关精神,我市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情况监测村共27个,现对申请划拨27个监测村2025年7-9月监测费200元/村﹒月,合计¥16200元(大写:壹万陆仟贰佰元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群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9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期为准)。地址:**市**路85号 邮编:543200。电话:****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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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