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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地榕〔2025〕136号
****政府:
你县《关于**县大洋镇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樟政地〔2025〕126号)收悉。根据《****关于授权和委托**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大洋镇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6331公顷。
二、****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机关批准。
四、****规划局****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