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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9-10 | |
| 发布单位: | ******厅 | 信息来源: | ******厅 |
| **市海塘安澜工程(松门东部海塘)用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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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厅、****规划局或****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厅 **市**区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7740); ****规划局 **市**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0576-****1313); ****规划局 **市**街道东门北路235号(联系电话:0576-****3030)。
****规划局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