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文件精神,****组织编制完成了《**县**骨灰堂建设项目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论证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主体:****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拟布局零星城镇建设用地
(一)地块位置:**县**镇民胜村
(二)地块面积:0.7133公顷(约10.7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7133公顷。
(三)拟规划用途:殡葬用地。
(四)拟建设内容:拟用于**县**骨灰堂建设项目。
(五)政策依据:******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三、(三)中规定在满足环保、安全和相应规划设计规范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依法布局的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其中包括“用于国防科技、安保、外事、监教、殡葬、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特殊用地。”
三、城镇开发边界内预调出地块情况
(一)地块位置:预调出地块一个,位于**县**镇**村。
(二)地块面积:预调出面积0.843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7137公顷。
四、公共情况说明
(一)公告地点
1.拟调整范围周边地段。
2.****政府网站(http://www.****.cn/)。
(二)公告期限
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
(三)反馈渠道
对此规划布局方案有疑问者,可电******局;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局。(**市**县**镇翠云街中段75号)。
(四)咨询及意见反馈联系电话
******局0816-****375
图1-城镇开发边界外拟布局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示意图
图2-城镇开发边界内预调出地块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