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区民政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民政局及县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评估:
1.初次申报评估。注册登记时间须满2年(即在2023年6月1日前成立登记),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2.等级晋级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3.等级期满复评。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 根据《关于印发《**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民〔2025〕42号)规定,可代为评估县级4A级以上社会组织。但县级社会组织须统一报县级民政部门汇总、初评,确认符合4A级以上社会组织评估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委托函,并评估****民政局****管理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2024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2024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2023、2024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的;
3.2024****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政府****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严重背离章程宗旨或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实施分类评估,从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本次评估主要依据《**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除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指标为共性指标外,业务指标共分为8个类别,****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联合类、专业类、公益类、体育类等6类,民办非企业单位1类,基金会1类。
评估内容以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工作情况为主。
三、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依据综合评价得分确定(3A级以下社会组织不公布评估结果):
5A级:得分180分及以上;
4A级:得分160分-180分(不含);
3A级:得分140分-160分(不含);
2A级:得分120分-140分(不含);
1A级:得分100分-120分(不含)。
四、评估机构
市民政局****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库、确定评估等级、受理信访举报、复核等工作。本次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实施。
五、工作安排
(一)材料申报:参评单位对照评估指标及分值,按照要求填写《**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和社会组织基本情况介绍(2500字以内),于2025年9月25日****民政局****管理局邮箱(****@126.com),请各参评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评估指标内容依次装订成册,与评估指标(自评分)一并报送至**大道3888号8楼813室(联系电话:0552-****013)。
(二)组织初评:****管理局对参评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评估资格审查确认后,交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参评单位进行材料评审,作出初评结论。
(三)现场复核: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四)确定等级:评估委员会对初步评估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公示。公示期间,对社会组织提出的复核申请和举报进行调查与复核,并作出裁定。
(五)公布结论:公示结束后,发布最终评估结果通报。
六、相关要求
(一)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检视自身建设情况,强化自我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参评各项准备工作。
(二)参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做好自查和自评,按时报送评估材料。凡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一律取消评估资格或评估等级。
(三)评估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评估为名向社会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附件2:**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表.docx 附件3:**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zip202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