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光伏屋顶出租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搭建光伏屋顶出租
2、项目编号:****
3、 招标人:**** 地址:**市**区坂里乡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7****6232
4、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镇京元南津19号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式:0596-****790/173****2906
5、监督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
6、联系人及电话: 0596-****023
7、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8、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上午10:00时
9、开标地点:**市**区**镇京元村南津19号
10、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11、出租期限:20年,到期业主可与租赁方自行协商再顺延5年
12、中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 | 姓名/公司名称 | 中标金额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初装费为每片板300 元,固定光伏板租金为每一片25元/年。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市长****公司 | 初装费为每片板 200 元,固定光伏板租金为每一片25元/年。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洹****公司 | 初装费为每片板 180元,固定光伏板租金为每一片25元/年。 |
13、废标情况: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09月 10 日至2025年 09 月 21 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前3天内(即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前3天满后,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招标人:****
代理机构名称:****
2025年 0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