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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委员会《关于****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党编委〔2024〕31号)文件规定,撤****监察大队机构,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等职责****机关承接。现将**县人社局全责清单公示如下:
宣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管辖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拟定执法责任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用人单位涉及劳动保障法规十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特定用人单位劳动年度审验,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备案审查;负责全县的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对劳务中介、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金发放。部队、自治区驻县用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作;负责接待并受理单位及个人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和调查处理;****社保局交办批转案件的查处、报告和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对违法单位行政处罚意见进行审理核准并制作处罚决定书;负责监督被处罚单位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跟踪复查落实整改措施等职责由****社会保障局机关承担。
特此公告
****社会保障局
二0二四年九月
审核:乌伦别克 复核:赵丽 终审:郭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