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局项目服务区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4000吨胡麻油技改项目 | ****园区****院内 | **** | **竭诚****公司 | ****工业园区****院内,主要扩建生产车间、安装燃气锅炉,购置智能化炒锅、粉碎研磨机和液压榨油机等设备,计划年产4000吨胡麻油。项目总投资7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万元,占总投资4.4%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烘炒废气和锅炉燃烧废气。破碎粉尘在全封闭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烘炒废气经集气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8m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24〕100号)文件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粉碎研磨机、真空过滤机和液压榨油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油饼、油渣、废包装物、废滤布、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危险废物(废矿物油)。生活垃圾和废滤布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油饼、油渣和废包装物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30㎡),油饼、油渣作为副产品外售,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和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6㎡),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规范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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