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横江平阳段至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石城县横江镇平阳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赣州-石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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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横江**段至**段河道治理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县横江**阳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0 17:04: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横江**段至**段河道治理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县横江**阳段防洪工程)

建设地点

**县横江镇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为**,项目代码为****。

工程位于横江镇的横江河两岸,治理范围上起**桥,下至横江河与琴江汇合口处。

主要建设内容:清淤整治、堤防加固、**护岸、穿堤涵管、堤顶公路、步阶等。河道综合治理总长9.2km,并对沿河0.72km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堤防加固长1.1km;**护岸长6.445km;**穿堤涵管8座;**堤顶公路长0.611km;**步阶26个。

建设工期:工程总工期约12个月。

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2349.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18万元,占总投资的3.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工程占地影响: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9.2km,永久征地18.5亩,其中水浇地2.4亩,旱地4.5亩,草地1.9亩、河滩地9.7亩。施工临时征用土地99.98亩,耕地32.5亩,草地2亩,乔木林地8.40亩,未利用地57.08亩。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复耕复绿,可以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地处亚热带,气候条件良好,植物生长迅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难度不大,经过一定时间的生长,区域损失的生物量可以恢复到原有水平。

2.陆生生态影响:项目评价范围陆生生态系统主要是森林生态系统,其次是农田生态系统,区域农业开发程度较高,人为活动强度较大,生态系统受人工因素影响较大,可控性较强。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占地对土地性质的改变,工程开挖对植被的破坏以及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对动物生境的干扰影响。工程评价区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的保护植物种类,且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复耕复绿,沿线的植被将得到恢复,其损失的生态功能也将逐渐恢复。区域现有的陆生动物基本都是常见种和广布种,其适应环境的能力较强,项目建设对陆生生态的影响不大。

3.水生生态影响:工程疏浚、围堰等涉水工程对局部水域的水生生物的栖息生境具有一定不利影响,河道底栖环境将受到剧烈扰动,一定程度上影**生生物的生物量和群落多样性;****工会引起水质浊度、透明度、污染物浓度等增加,对水生生物正常栖息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对鱼类和底栖动物的生物量影响较大。施工结束后,随着施工扰动结束,水生生境逐步恢复,水生生物也逐步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

工程范围不涉及重要鱼类重要生境,受影响区域的水生生物均为区域内广布的生物物种,鱼类、浮游生物等均随水流具有较强的扩散能力,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角度看,工程建设不会导致物种灭绝消失,工程建设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影响较小。

4.对赣**国家湿地公园的影响:工程建设在湿地公园保育区内进行清淤疏浚,清淤面积共1.3442公顷。河流进行清淤疏浚后,不会对河流河面产生分割,不会截留区域径流,对区域生态流量和水位不会产生影响,以恢复或扩大过水断面,洪水期水体流速顺畅,持续高水位的时间缩短,河底较平缓,河流平常水位较低,提高行洪排涝能力,增强水体流动性。枯水季节河面变窄,水体基本以较小的动态流动为主要特征,但减少的水流截面面积较小,对水流速度不构成大的影响,不会加剧对河床、河岸的冲刷。有利于河底水生植被生长,植被恢复较快,增加鱼类的栖息空间。因此,项目涉水工程造成****赣**国家湿地公园的影响相对较小,是可以接受的。

5.对赣**斑鳢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影响:工程不占用保护区,但施工期对紧邻保护区实验区的水质、底栖生物及鱼类栖息地存在短期、局部影响。通过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控制、生态补偿及风险防范措施,可最大限度减缓影响,保障保护区生态功能稳定。

(二)运营期

运营期间不产生污染,工程实施后,河道原有生态环境将大为改善。运营期对沿岸生态恢复治理进行维护管理,保障植被成活率和覆盖率,为陆生动物和鸟类提供良好的栖息和活动场所,因此,在落实加强生态恢复区植被管理和维护,保障植被覆盖率和成活率的前提下,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为正效应。

二、大气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扬尘、运输道路扬尘、机械车辆尾气、底泥恶臭。

针对施工场地扬尘,分别从施工现场围挡、施工现场硬化车辆清洗、洒水抑尘、分段施工、及时遮盖、恢复绿化、及时清运和安装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等方面采取措施;针对运输道路扬尘,分别从运输方式、路线行驶、行车速度、运输道路洒水等方面采取措施;本项目对施工场地扬尘、运输道路扬尘采取上述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其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造成大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扬尘将自然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也是短暂的。

(二)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源,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三、地表水影响

(一)施工期

工程施工区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同时配套沉淀池。车辆冲洗过程产生的机械含油废水在施工营地旁设置隔油池,处理后上清液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绿化浇灌,基坑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系统或洒水降尘,不向地表水体排放。本项目施工期机械车辆冲洗废水随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属短期、间歇式影响。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地表水体产生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堤防工程沿河道两岸设置,保持原有的河道宽度,工程实施后河道行洪主槽更加明显,对水土流失起到一定防治作用,总体来说对水文情势影响较小。

本项目通过岸坡防护、绿化工程及河道清淤工程等措施,完善了各河道沿岸防洪工程体系,提高了河道行洪能力,工程建设后,防洪标准提高,使沿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呈现社会、生态等正效益。

四、地下水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施工期不开采地下水,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的变化。本项目车辆冲洗过程产生的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潜水含水层影响很小。项目影响区域村民主要饮用深层承压水,因此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区域饮用水含水层。

(二)运营期

工程的建设,仅在局部区域减少了横江河水与两岸的直接接触,减轻了河水对两岸的冲蚀影响,但并未阻断横江与两岸现有滩地的地下水补给关系,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的补给造成不良影响。

五、噪声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的高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针对施工噪声本次环评要求分别从施工现场布局、施工作业时间、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时间、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施工管理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经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尽管施工噪声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施工期相对于运营期而言其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施工期噪声对区域敏感点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六、固体废物影响

(一)施工期

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工程弃渣、沉渣和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沉渣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石厂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由相关建筑垃圾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分类收集,或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处理,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不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项目区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

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的影响;施工过程表土剥离暂存,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覆土及复垦;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间,涉水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疏浚时间避开鱼类繁殖季节;减少夜间作业,合理选择照明设备;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及鱼类;对施工中发现的国家级及省级保护植物采取就地保护、迁地移栽、收集种子异地种植等措施。

2.运营期

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及绿化;在项目永久占用生态护坡、防洪堤两侧、滩涂地等进行植被栽植;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水生生态监测并预留相关工程措施资金保障水生生态安全。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施工时间,采用干地施工方式,减轻涉水作业施工产生悬浮物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②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设置隔油池+沉淀池。该处理系统主要设备为小型隔油池,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③基坑排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拟直接利用基坑进行废水沉淀,向基坑中添加絮凝剂并沉淀静置,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即可抽出回用。

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委托周边村庄厕所,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或林地施肥,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不产生污水。

(三)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期

合理布局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布设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施工影响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通过洒水降尘、围挡阻挡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通过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加强运输车辆防护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的排放;清淤疏浚工程产生的恶臭通过优化施工方式、及时转运、遮盖、必要时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规范施工作业,减少对河道底质不必要的扰动;

2.进行施工废水处理的过程中要加强集水沟、污水处理设施的防渗处理,同时需对各用水环节严格把关,防止跑冒滴漏。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交通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敏感目标区域在午休时间(11:30~ 14:30)禁止源强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物料运输车辆严格限制车速,经过居民区时车速昼间应控制在20km/h以下、夜间应控制在15km/h以下,并禁鸣喇叭;高噪声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对受噪声影响超标区域的敏感点居民采取移动式隔声屏措施。

2.运营期

本项目无噪声产生。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石厂综合利用,多余土方运输至地点进行处置;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回 收单位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运营期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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