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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49-****116
通讯地址:**市市府西街1****政府东侧)**市政务大厅
邮 编:036002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国家电投**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朔审批函〔2025〕386号 | 2025年9月5日 |
| 2 | 关于**区下面高乡100MW风电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朔审批函〔2025〕387号 | 2025年9月5日 |
| 3 | 关于三一硅能**市**区2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朔审批函〔2025〕388号 | 2025年9月5日 |
| 4 | ****集团人民医院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朔审批函〔2025〕389号 | 2025年9月5日 |
附件1.关于国家电投**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关于**区下面高乡100MW风电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关于三一硅能**市**区2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集团人民医院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