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召开《****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划分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划分方案》的意见建议。现就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10:00。
二、听证地点
****环境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划分方案》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的意见或建议。
《调整划分方案》全文见****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cn/)。
四、听证代表资格
(一)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合理意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
(二)其他听证代表5人。其他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报名人数超出名额则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报名后未被遴选为听证代表的,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听证****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需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六、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12:00。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提交报名表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省********社区**段工环路86号,****环境局309室,联系电话:0827-****644。
八、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代表资格。
(二)听证代表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水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对《调整划分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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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