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历口镇彭龙联合林场289亩杉木人工林采伐销售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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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历口镇****289亩杉木人工林采伐销售权转让
项目编号: ****
产权类型: 林木所有权
流转方式: 转让
乡镇(街道): 历口镇
村(社区):
组别:
公示日期: 2025-09-10
产权信息
登记日期:2025-09-01
所有权人:**** 权证编号:祁林证字(2008)第****004404号 权证年限: 至2029年09月10日
项目描述:该主伐山场为1999、2000年营造的人工林.
交易面积: 289.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289.00亩
项目位置:**县历口镇环砂村许家山、萝卜岭.1号小班**:茶园;西至:大降;南至:小降;北至:小降。2号小班**:公路、茶园;西至:大降;南至:小降;北至:小降。3号小班**:小湾;西至:湾沟;南至:小降;北至:茶园、山脚。4号小班**:范家山界;西至:茶园;南至:湾;北至:湾沟、小包嘴上降。
项目四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主要树种:杉木 平均树龄:27年 株数:38232.0000万株
平均树高:10.00米 平均胸径:14.50厘米 蓄积(材积)量:3603.0立方米
补充说明:①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交易所网站自行注册报名)。 ②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人工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5年 12 月 30 日,木材下山时间不得超过 2026年3 月 31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林场,以便林场及时组织劳力更新造林。 ③由于该山场周边茶园较多,经股东会议,股东提出老茶园周边一丈范围内的树木归茶农所有,评估时已经扣除15000元,买受人若采伐茶园周边一丈范围内的树木事先与茶农协商同意,给予适当补偿后再采伐。由于该山场坐落在公路边,建议买受人架设索道或人工运材。买受人确需开设木材运输道路的,必须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报镇****水利局审核同意后作为开设运材、集材道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林业局审核审批。审批后应事先征得林地所有方同意,开路、林地赔偿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同时在木材运输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生产,严禁使用无牌照和无保险车辆运输木材。 ④****林场只提供本山场采伐证,林场所提供的林木**数据仅供在竞买标的物现状时作为参考,买受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结果负责。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林场的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 ⑤买受人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 ⑥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⑦买受人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 ⑧买受人交清全部货款后,林场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 ⑨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使用权人:**** 权证名称:林权证 权属类型: 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是 他项权利人:环一、环二、环三组
他项权利内容:30%股份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审批表:
转让人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联系人(法人):黄文彬
联系电话:136****5449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祁****设计院
评估基准日: 2025-08-20
评估值:61.62万元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该主伐山场为1999、2000年营造的人工林.
交易面积: 289.00亩 其中: 商品林 289.00亩
数量: 株数3.8232万株、蓄积(材积)量 3603立方米
报名费:¥ 0
保证金:¥ 200000
交易底价:小写 616200元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自由竟价期: 2025-09-09 11:00 ~ 2025-09-09 13:00 出价延时: 300秒/次
底价: 616200.00元 加价幅度: 2000元
最高限价: 无最高限价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成交情况: 成功 成交日期:2025-09-09
成交人:**** 成交价:小写 776200元
补充说明:①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交易所网站自行注册报名)。 ②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人工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5年 12 月 30 日,木材下山时间不得超过 2026年3 月 31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林场,以便林场及时组织劳力更新造林。 ③由于该山场周边茶园较多,经股东会议,股东提出老茶园周边一丈范围内的树木归茶农所有,评估时已经扣除15000元,买受人若采伐茶园周边一丈范围内的树木事先与茶农协商同意,给予适当补偿后再采伐。由于该山场坐落在公路边,建议买受人架设索道或人工运材。买受人确需开设木材运输道路的,必须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报镇****水利局审核同意后作为开设运材、集材道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林业局审核审批。审批后应事先征得林地所有方同意,开路、林地赔偿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同时在木材运输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生产,严禁使用无牌照和无保险车辆运输木材。 ④****林场只提供本山场采伐证,林场所提供的林木**数据仅供在竞买标的物现状时作为参考,买受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结果负责。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林场的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 ⑤买受人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 ⑥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⑦买受人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 ⑧买受人交清全部货款后,林场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 ⑨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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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历口镇彭龙联合林场289亩杉木人工林采伐销售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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