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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澄清公告: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公司2025年员工体检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二、澄清内容:
1.澄清理由:项目需要
2. 澄清内容:
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6条-3:更改为“供应商必须承诺一旦成交后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第六部分附件1 (5)更改为“我方承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 本项目原采购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三、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长江路280****中心裕景5号楼ST2大厦23层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89****5405
****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