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潍坊分公司2025年寿光市某医院智慧医院系统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失败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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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医院智慧医院系统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失败公示

****公司2025****医院智慧医院系统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2025-ZB-BDFW-125-2****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情况:

无。

(二)否决投标情况:

******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2.2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软件平台开发建设类)至少一个”的要求。

****委员会一致评定:******公司被否决投标。剩余两家投标人:****、同创强华(**)****公司商务、服务方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同创强华(**)****公司业绩与****差距大,整体实力较差。****委员会一致认定剩余两家不具备竞争性,本项目招标失败。

公示期: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共5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 系 人:隋程文

电 话:189****9177

电子邮件:****@chinaccs.cn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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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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