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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68390M | 建设单位法人:李新发 |
| 周正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开发区东三路以西,康兴路以南,**路以北 |
| 维生素A乙酸酯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5-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东三路以西,康兴路以南,**路以北 |
| 经度:118.65719 纬度: 37.5426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5 |
| 东环垦分建审〔2021〕0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521 |
| 420.06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6839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惠****公司 |
| ****0502MA3PDFFC0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2MA3EMBNCXA | 竣工时间:2025-04-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velopment/dynamic.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维生素A乙酸酯颗粒9000吨/年、副产氯化钾683吨/年、氯化铝8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维生素A乙酸酯颗粒4500吨/年、氯化铝400吨/年。 |
| 环评批复的维生素A乙酸酯项目为整体建设,项目建成后,可生产维生素A乙酸酯颗粒9000吨/年、副产氯化钾683吨/年、氯化铝800吨/年。但在实际建设中,因为自身发展规划和市场情况,进行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VA合成工序辅料为异丙醇(溶剂)、氢氧化钾(pH调节),产生氯化钾副产品。建设异丙醇储罐,**甲醇、正己烷及乙醇储罐。 | 实际建设情况:VA合成工序辅料异丙醇(溶剂)更换为水、辅料氢氧化钾(pH调节)更换为碳酸钠,VA乙酸酯喷粉工序新增辅料葡萄糖,项目实际不产生氯化钾副产品。未建设异丙醇储罐,**储罐数量减少;甲醇、正己烷及乙醇储罐由**改为依托。 |
| 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本项目辅料及副产品有所变化,VA合成工序辅料异丙醇(溶剂)更换为水、辅料氢氧化钾(pH调节)更换为碳酸钠,VA乙酸酯喷粉工序新增辅料葡萄糖,项目实际不产生氯化钾副产品。本项目因VA合成工序辅料异丙醇更换为水,未建设异丙醇储罐,**储罐数量减少;甲醇、正己烷及乙醇储罐由**改为依托;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较环评相比主要设备有所调整,一期工程部分反应釜、罐数量减少、容积减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维生素A乙酸酯喷粉工序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维生素A乙酸酯喷粉工序废气由**布袋除尘器改为依托厂区现有维生素A项目烘包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碱喷淋吸收、转轮吸附后清净废气,通过一根26m高排气筒排放,转轮吸附浓缩后的废气进锅炉焚烧后经布袋除尘、单碱法脱硫、SNCR及氧化法脱销处理后,通过60m高锅炉排气筒排放。 |
| 维生素A乙酸酯喷粉工序废气由**布袋除尘器改为依托厂区现有维生素A项目烘包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碱喷淋吸收、转轮吸附后清净废气,通过一根26m高排气筒排放,转轮吸附浓缩后的废气进锅炉焚烧后经布袋除尘、单碱法脱硫、SNCR及氧化法脱销处理后,通过60m高锅炉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排气筒数量减少,可确保颗粒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TPPO还原利用车间利用新甾醇项目车间;VA乙酸酯喷粉车间利用厂区606车间;**VA合成结晶车间。本项目辅助工程动力车间、变配电室、控制室均为**。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实际建设均依托现有车间建设,未**车间。TPPO还原利用车间利用新甾醇项目车间;VA乙酸酯喷粉车间利用厂区606车间;VA合成车间依托维生素B2智能化改造项目车间及设备;VA结晶车间依托新戊系列项目车间及设备。本项目辅助工程动力车间、变配电室、控制室依托厂区现有。 |
| 项目在原厂址内部调整平面布置,未超出原环评厂界范围,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环评排放量并且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因此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且未增加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原厂址内部平面布置图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辅助工程动力车间、变配电室、控制室由**改为依托厂区现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0.45 | 0.938 | 0 | 0 | 0 | 61.388 | 0.938 | |
| 55.544 | 1.079 | 157.879 | 0 | 0 | 56.623 | 1.079 | |
| 3.369 | 0.07 | 15.788 | 0 | 0 | 3.439 | 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36.838 | 0 | 0 | 0 | 0 | |
| 90242.0054 | 0 | 0 | 0 | 0 | 90242.005 | 0 | / |
| 2.7261 | 0 | 35.779 | 0 | 0 | 2.726 | 0 | / |
| 14.243 | 0 | 112.512 | 0 | 0 | 14.243 | 0 | / |
| 1.1908 | 0 | 6.873 | 0 | 0 | 1.191 | 0 | / |
| 16.1251 | 0 | 93.588 | 0 | 0 | 16.125 | 0 | / |
| 1 | ****处理站 | 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新发药业厂区污水总排口(DW001)各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1 | VA合成结晶工艺废气、TPPO利用还原工艺废气及储罐区废气均依托现有RTO处置 |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甲苯、甲醇、正己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限值要求 | VA合成结晶工艺废气、TPPO利用还原工艺废气及储罐区废气均依托现有RTO处置 | 1#RTO及2#RTO废气VOCs最大实测浓度分别为7.09mg/m3、4.24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233kg/h、0.239kg/h,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限值要求(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6kg/h),经核算1#RTO及2#RTO废气VOCs处理效率均大于98%,满足环评处理效率大于98%要求;1#RTO及2#RTO废气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分别为1.4mg/m3、1.5mg/m3,均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1#RTO废气甲苯、甲醇、正己烷最大实测浓度分别为0.0889mg/m3、29.0mg/m3、未检出,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限值(甲苯5mg/m3、甲醇50mg/m3、正己烷50mg/m3)要求;2#RTO废气甲苯、甲醇、正己烷最大实测浓度分别为0.0314mg/m3、25.3mg/m3、未检出,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限值(甲苯5mg/m3、甲醇50mg/m3、正己烷50mg/m3)要求。 | |
| 2 | 喷粉工序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置 |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 维生素A乙酸酯喷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依托维生素A烘包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碱喷淋吸收、转轮吸附后,清净废气通过26m高排气筒DA024排放,转轮吸附浓缩后的废气进锅炉焚烧后经布袋除尘、单碱法脱硫、SNCR及氧化法脱销处理后,通过60m高锅炉排气筒DA001排放。 | 喷粉工序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浓度:10mg/m3);DA001锅炉排气筒废气颗粒物、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3mg/m3、未检出、34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7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限值要求(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29mg/m3)。 |
| 1 |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且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未高于15 dB(A),满足标准要求。 |
| 1 | 危险废物:TPPO蒸馏残渣、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润滑油,依托固废焚烧车间危废暂存区(占地面积1008m2),TPPO蒸馏残渣及时送至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机油委托**市鑫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喷粉工序过滤器产生的过滤杂质,可溶解回用于生产;新增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外卖综合利用;新增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危险废物:蒸馏残渣、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润滑油,依托固废焚烧车间危废暂存区(占地面积1008m2);蒸馏残渣及时送至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机油委托**市鑫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喷粉工序过滤器产生的过滤杂质,可溶解回用于生产;新增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外卖综合利用;新增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危险物料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化学品贮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②使用及保管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③化学品的贮存场所要设置通用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风险事故应急措施:①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消除事故隐患。②加强工作人员的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为员工配备充足的劳保防护用品。③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与园区应急预案良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处理培训和应急演练。 | 危险物料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本单位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②使用及保管人员接受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③在装置区、罐区等位置可能发生物料泄漏位置安装了气体检测仪,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风险事故应急措施:①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消除事故隐患。②定期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已为员工配备充足的劳保防护用品。③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并于2025年5月20****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70505-2025-082-H,并定期进行应急处理培训和应急演练。 |
| ****处理站、RTO废气焚烧系统(登记备案号:202********0000333,目前未建设完成,与本项目共同投产)、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化验室、变电站、供水、消防、仓库、601车间、606车间、609车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站、2套RTO废气焚烧系统(已建设投产并验收完成)、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化验室、变电站、供水、消防、仓库、601车间、606车间、609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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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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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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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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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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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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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