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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要求,现对《******市居巢区芦塘**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专家组审查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反映,专家组审查意见附后。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51-****8624
****规划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