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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项目澄清通知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教学楼**项目(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
1、工程量清单按《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和《****交易中心关于编制招标控制价文件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工程排污费”和组成该费用的各子项中的“计算基数”和“计算文件精神要求,费率”全部填写为“0”。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否则视其为无效投标。
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