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0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新疆-石河子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9-10
文号 2025 标题 ****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0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0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226

0993-****703****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077

通讯地址:石****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83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远大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园区

****

**创****公司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81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万元,占总投资的1.98%。

建设地点及用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园区,南距**市市区约4.0km。远大110kV****中心地理坐标为E86°05'51.013",N44°20'20.079";110kV线路起点1坐标:E86°06'00.174",N44°20'25.757";终点1坐标:E86°06'04.054",N44°20'27.456";起点2坐标:E86°06'02.162",N44°20'25.716";终点2坐标:E86°06'04.045",N44°20'26.448";35kV线路起点坐标:E86°06'00.656",N44°20'23.245";终点1坐标:E86°06'41.736",N44°20'12.593";终点2坐标:E86°06'19.016",N44°19'55.637";10kV线路起点1坐标:E86°06'01.395",N44°20'23.259";终点1坐标:E86°03'51.550",N44°20'02.019";起点2坐标:E86°06'04.921",N44°19'49.390";终点2坐标:E86°05'09.319",N44°19'00.624";变电站位于东七路与北十路西北角,周边交通便利。项目总占地面积13893.98平方米(永久占地8251.98平方米;临时占地5642平方米)。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远大110kV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本期2×120MVA,终期:3×120MVA。(本次评价范围仅含本期)。(2)欣旺220kV变电站-东热电双回π入远大11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约0.257km。(3)远大110kV变电站-华科智算用户双回35kV线路工程,电缆敷设长度约1.1km;35kV宏远B、D线宏远电子侧改入远大110kV变电站双回35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约1.5km。(4)欣旺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保护改造工程,更换东电旺I线、东电旺Ⅱ线线路保护装置共2台,采取装置换装置的原则,新增保护装置安装于原屏柜。(5)远大10kV线路工程,本期12回出线,**双回架空线路长度约5.86km,电缆敷设约3.28km。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加强施工期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采用带有焊接烟尘净化器的焊接机;使用商品混凝土;对施工区域设围挡、对物料堆放进行苫盖、土方开挖采取湿法作业、保持施工地表湿润,定期洒水;施工期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电站为无人值守站,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人员在周边连队食宿,生活污水依托连队现有污水排放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环保型施工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遵守作业规定,定期维修、养护施工设备;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检查,合理布局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性,降低线路噪声水平,线路运行时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进行收集,可再生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土;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交由签订**协议的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严禁随意排放。运营期产生的检修及事故废油、含油抹布及废蓄电池****公司签订**协议的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电站为无人值守站,运营期无生活垃圾产生。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项目开工前办理用地手续;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基础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临时土石方堆放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加强施工场地的水土流失防治;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占用农田区域尽量避开农作物分布区,缩小施工范围,施工结束时进行分层回填,及时对农田进行复垦。运营期项目实施后,变电站、道路及塔杆均进行地面的硬化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特点,本项目不涉及总量申请。

2

****商贸有限公司年40万吨非金属矿石分拣线建设项目

****总场北泉镇

****商贸有限公司

**天辰****公司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占总投资的1.54%。

建设地点及用地:项目建设地点****总场北泉镇。厂区总占地面积29669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1′59.464″,北纬44°22′56.466″。项目区北侧为道路,道路以北为农田,西侧、南侧为农田,厂界外东侧为**金鑫****公司厂区,厂界外东南侧约90m处为**恒鑫军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1条非金属矿石分拣线,及附属配套设施,安装破碎机、筛分机及包装机等设备。规划图总建筑面积约15552.1m2。其中:矿石分拣车间约3840m2,1#库房约7200m2,2#库房约4000m2,办公楼约512.1m2,及配套室外配套工程。

建设规模为年分拣非金属矿石40万吨。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1)破碎工序粉尘

本项目破碎工序设置在封闭的分拣车间内,本项目破碎工序分为粗破、二次破碎两个工段,粗破工段配套1台颚式破碎机,二破工段配套1台圆锥破碎机,采用湿法破碎,原料破碎之前原料已经过水洗,且针对破碎工序投料口安装水喷淋设施,破碎前对原料进行水洗及投料口采取水喷淋措施,直接对原料及破碎机内进行洒水喷淋让原料处于湿润状态,湿法破碎喷淋抑尘控制效率约70%,且破碎工序粗破工段颚式破碎机配套1台布袋除尘器,二破工段圆锥破碎机配套1台布袋除尘器(2台除尘器处理效率均为99.6%),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进料口、出料口产尘点安装集气罩(收集效率90%),粗破工段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引至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二破工段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引至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经源强核算可知本项目破碎工序粗破工段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mg/m3,排放速率0.056kg/h,破碎工序二破工段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mg/m3,排放速率0.056kg/h,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热风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燃气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由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可知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9.3mg/m3、SO2:4mg/m3、NOx:28.2mg/m3,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办公厅关于印发《“乌一昌一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4﹞14号)“**和在用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烘干粉尘

本项目烘干工序对物料进行烘干时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烘干机配套安装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6%),烘干过程全密闭,烘干粉尘通过烘干机出气口处的密闭集气管道(收集效率100%)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经源强核算可知本项目烘干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14mg/m3,排放速率0.208kg/h,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磨粉,磁选、筛分及包装工序粉尘

磨粉机,磁选、筛分设备,包装设备共配套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6%,磨粉机顶部及出料口产尘点,磁选、筛分机进出料口产尘点均设有集气管道,集气管道的集气口距离产尘点间距约2cm,呈微负压状态,可有效收集粉尘,收集效率≥90%,包装机出料口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与破碎工序集气罩设计相同,收集效率≥90%),磨粉粉尘及磁选、筛分管道经集气管道引至配套布袋除尘器,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引至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经源强核算可知本项目磨粉及磁选、筛分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6.4mg/m3,排放速率0.2kg/h,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破碎工序、磨粉工序、磁选及筛分工序、包装工序、原料存储区、产品存储区均设置在封闭分拣车间内,破碎工序,磨粉,磁选、筛分及包装工序除尘器未收集到的粉尘经封闭车间阻隔沉降、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原料为石英石矿石,原料均在分拣车间内原料存储区暂存,原料装卸堆存粉尘经封闭车间阻隔沉降、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品精细石英砂采用吨袋包装,精细石英砂在1#库房存储,精细石英砂吨袋包装封闭后粉尘量很小可忽略不计,则本项目产品装卸堆存粉尘主要为分拣车间内产品存储区大粒径的石英砂堆场的装卸堆存粉尘。本项目大粒径的石英砂堆场散装堆放在分拣车间内的产品存储区,产品装卸堆存粉尘经封闭库房阻隔沉降、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对烘干至磨粉及磁选、筛分工序的输送带采用全密闭输送以减少输送粉尘无组织排放;运输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运输道路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通过以上各项处理措施后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规模为小型,食堂拟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60%,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经源强核算可知油烟排放浓度1.1mg/m3,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2mg/m3),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工序、洗砂脱水工序、破碎工序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SS,生产废水最终引至四级沉淀池(总容积约360m3)处理后循环利用于洗工序、洗砂脱水工序、破碎工序、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排水管网排至****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在设计中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均布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并对高噪声安装减振基座、垫橡胶圈等减振措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于厂内的流动声源(车辆),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笛,厂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项目沿厂区边界种植一定数量的乔木、灌木等绿化,可起到一定的降噪隔音效果。采取以上措施后,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1)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分拣车间内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分拣出的废石、废砂、磁选杂质分类分区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给第三方企业综合利用(废石、废砂、磁选杂质可作为混凝土生产原料、新型墙体材料、筑路材料等综合利用,建议建设单位优先与周边水泥厂、商砼站、建材厂、砖厂等签订长期供应协议,确保废石、废砂、磁选杂质有稳定可靠的消纳渠道);本项目除尘器定期清理,清理出的收集粉尘外售给第三方企业综合利用;废布袋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沉淀池清掏出的沉渣经压滤机压滤至含水率小于60%后外售给第三方企业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间机械维修保养所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项目**1间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由专用容器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总量控制

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及本项目排污情况,结合本项目排污特点、按从严要求的原则,确定项目污染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3.51t/a,二氧化硫0.11t/a,氮氧化物0.85t/a。

本项目位于重点控制区,颗粒物需倍量替代,倍量替代量为颗粒物7.02t/a,二氧化硫0.22t/a,氮氧化物1.7t/a,****环境局及相关部门统一协调解决。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