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服务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
一、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需求,建设单位对“**市可用水量确定”项目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的技术服务单位。
二、比选任务
1.比选内容:**市可用水量确定;
2.工作内容:**市可用水量确定工作范围主要为市辖范围内的跨区县河流流域,涉及河流主要包括夏布曲、湘曲、美曲藏布、多雄藏布、朋曲等5条跨区县河流,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和18个县(区)为单元的可用水量确定成果;
3.工期:6个月。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截图或承诺涵);标书代写
8.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文、水**调查评价或水**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报价
《**市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为81.1431万元。
五、比选文件要求及比选时间
1.比选申请书提交时需纸质版一正一副,电子文档一份(注意:将加盖鲜章的比选申请书整体扫描成PDF格式刻录入光盘内)。比选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数量及职称证书复印件、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水**相关业绩等相关材料;
2.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地点为:****;标书代写
3.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市扎德东路2号
联 系 人:董辉
电话号码:0892-****812
附件: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