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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城南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岭南大道)工程总承包”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城南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岭南大道)工程总承包(招标编码:****)于2025年9月6日在****网站、**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 序号 |
内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4.2.1 预付款支付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1、支付设计费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2、在在施工单位进场后并提供预付款担保,支付合同**工程费(扣除文明措施费和暂列金后的**工程费)的10%作为预付款。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1、支付设计费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2、在在施工单位进场后并提供预付款担保,支付合同**工程费(扣除文明措施费和暂列金后的**工程费)的20%作为预付款。 |
| 2 |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
1.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10%; |
1.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20%; |
2.招标文件中关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均变更为“20%”。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更正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单位:****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