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樱飨六枝特区粮油加工项目

审批
贵州-六盘水-六枝特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樱飨**区粮油加工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08-28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樱飨**区粮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8日-2025年09月0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环境局 环****管理科) 传 真: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项目名称:**樱飨**区粮油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水永秀****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项目,位于**省**市**区落别布依族彝族乡木岗产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05度34分59.142秒,纬度26度8分27.198秒,建设单位为****,向**六枝****公司购买其****园区****工厂闲置厂房及场地作为本项目生产、办公场地,用地面积6666.7m2,共建设三条食品生产线并配套建设一条辅助吹瓶生产线,分别为:(1)菜籽油生产线;(2)大米生产线;(3)面条生产线;(4)吹瓶生产线。项目设计总生产规模为221500t/a,其中菜籽油75000t/a、大米110000t/a、面条36500t/a。生产菜籽油包装瓶****0000个/a。 项目外购菜籽(不需挑拣预处理)为原材料,通过蒸炒、压榨、沉淀、过滤(水化、澄清)、暂存、调配、灌装、打码、压盖、封箱等工序生产菜籽油;外购稻谷(不需清洗)为原料,通过初清、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粗碾、精碾、抛光、百米分级、色选等工序生产大米;外购小麦(不需清洗)为原料,通过初选、粉碎、磨面、和面、熟化、压片、切条、烘干(燃气锅炉提供热源)、剪齐、包装等工序生产面条;外购PET瓶坯为原料,通过吹瓶机加热(电加热)吹瓶、检验等工序生产菜籽油包装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向**六枝****公司购买其****园区****工厂闲置厂房及及场地作为本项目生产、办公场地,现有场地内包含封闭式厂房1座、1层楼房1栋,2层楼房1栋、5层楼房1栋、化粪池2座,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后续施工主要为设备安装、环保设施修建,无土建、装修工程,产生的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废水等,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场地已建化粪池(容积5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由****中心****处理厂(二期扩容)进行处理;施工场地废水主要是施工设备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设置临时沉淀池1座(容积5m3),产生的施工场地废水统一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施工期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废气。施工现场均应封闭施工,运输车辆需用篷布遮盖封闭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地面进行硬化、保持地面清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扬尘(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绿化,确保场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在22:00~6:00期间施工;加强现场管理,施工车辆采取限速行驶、严禁鸣笛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场地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限值,根据《报告表》,项目场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废包材、危险废物、废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生活垃圾。本项目安装设备过程产生的废包材分类收集后,****公司;废漆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处置,废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属于豁免性危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二)营运期 1.水环境 废水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锅炉废水、软水制备浓水、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设备清洗用水、初期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均为附近居民,厂区食堂提供中餐不提供住宿,全年工作34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能力0.2m3/d)收集预处理后与职工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2座,总容积50m3,其中1#化粪池容积39m3,服务于办公楼产生的生活污水;2#化粪池容积为11m3,服务于综合楼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由****中心****处理厂(二期扩容)进行处理;生产废水为锅炉废水、软水制备浓水、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设备清洗用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m3/d,工艺:隔油沉淀+气浮+水解酸化氧化+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由****中心****处理厂(二期扩容)进行处理;项目设置应急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6.2m3),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均在封闭式生产车间(除出入口外其余各侧全封闭)内进行,项目场地除了厂房其余区域全部硬化,厂区雨水经场地已建截排水沟收集排入路边雨水边沟,不设雨水收集池。 根据《报告表》,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划索考片区,该片****处理厂接纳处理,****处理厂目前未建成,待后期建成且项目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 废气为卸料粉尘(菜籽、稻谷、小麦、瓶坯)、菜籽油加工废气、大米加工粉尘、谷糠粉碎粉尘、小麦粉加工粉尘、面条加工粉尘、吹瓶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车辆运输粉尘(原辅料与成品运输粉尘)及运输车辆尾气、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项目针对卸料粉尘(菜籽、稻谷、小麦、瓶坯),设置封闭式(除出入口外)菜籽油生产车间以及封闭式菜籽原粮仓(位于菜籽油生产车间内)、封闭式(除出入口外)吹瓶生产车间及封闭式瓶坯原料库房(位于吹瓶生产车间内)、封闭式(除出入口外)大米生产车间及封闭式稻谷原粮仓(位于大米生产车间内)、封闭式(除出入口外)面条生产车间及封闭式小麦原粮仓(位于面条生产车间内),同时卸料时尽可能缩小装卸时的高差、对场地及时清扫、加强各原料库房区通风,降低卸料粉尘影响。 菜籽油加工废气(主要为菜籽蒸炒过程中产生的蒸炒废气、蒸炒后的菜籽进行压榨过程产生的压榨废气、储存废气(非甲烷总烃)),均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压盖与封箱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加强通风;谷糠粉碎粉尘、大米加工废气分别经1套集气系统+脉冲除尘器(共用1套)+21m高排气筒(DA001,高21m,共用1根)处理排放;小麦加工粉尘经集气罩(5台)+脉冲除尘器+排气筒(DA002,高21m)处理排放;面条加工粉尘主要为和面工序产生的和面废气、烘干工序产生的干燥废气、包装工序****实验室废气均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上述DA001和DA002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吹瓶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吹瓶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约为0.020kg/h<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不需配置VOCs处理设施要求,确保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定期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扫及洒水抑尘,加强运输车辆维护保养、严禁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燃气锅炉(1台,2t/h)废气经18m高排气筒(DA004,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15m,满足高于3m的要求)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2m处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处理站臭气,采取喷洒除臭剂措施,确保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氨气和硫化氢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避免噪声较大的设备靠近居民点一侧;振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垫、空气动力设备安装消声器,同时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布置;加强厂区进出车辆的管理,禁止鸣笛,文明作业,运输途中路过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减少或杜绝鸣笛,项目夜间不生产,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根据《报告表》,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油枯、脚油,稻谷初清工序稻草等杂质、去石工序石子,谷糠、米糠、碎米,小麦初选杂质,麦麸,吹瓶机产生的残次品,质检不合格产品,化粪池污泥,油水分离器浮油,废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实验室废弃物)。 废弃包装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回收站;油枯、脚油经收集暂存于油饼间后外售;稻谷初清工序稻草等杂质、去石工序石子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谷糠、米糠、碎米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小麦初选杂质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麦麸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待外售;吹瓶机产生的残次品经收****收购站回收利用;质检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附近居民畜禽养殖;项目油水分离器浮油属厨余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袋式除尘器收尘灰: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待与谷糠一起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铄源****公司(已签订《废水及污泥运输协议》)使用****中心****处理厂(二期扩容)(已签订《废水及污泥处理接纳协议》)污泥池进行脱水及后续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清掏处理;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实验室废弃物(废化学品桶及瓶、实验废液、过期化学试剂等)、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急事故池、油饼间、油水分离器、菜籽油成品油储存区、污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实验室、化粪池、一般固废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严格落实各分区相应防渗措施,降低运营期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