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旺高02编制单元WG02-01-25等3个地块、西湾01编制单元XW01-02-27等6个地块、西湾02编制单元XW02-02-30等3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经贺****领导小组2025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厅****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市****公司西北侧和西湾片区“小散乱”石梯安置区西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调整内容:
1.旺高02编制单元:在翔龙大道南侧**一条长约1600米、宽5米的灌溉渠,并根据水系走向调整地块用地面积。
2.西湾01编制单元:****水库东干渠(西湾段)线形,拟将现状穿过地块的水系沿规划同乐大道进行迁改,**一条长约713米、宽8米的水渠,并根据水系走向调整地块用地面积。
3.西湾02编制单元:****水库东干渠(现状田源粉体段)线型,**排水渠与现状潇贺大道箱涵相连接,并根据水系走向调整地块用地面积。
三、公示地点
(一)**日报。
(二)****网站http://hz.****.cn/。
(三****公司、**市“小散乱”石梯安置区B地块。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送达或发邮件到****专项规划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832,邮箱:hzzrzyzxgh@gxj.****.cn)。
附件:1.区位图
2.****中心**旺高02编制单元调整前图则
3.****中心**旺高02编制单元调整后图则
4.****中心**西湾01编制单元调整前图则
5.****中心**西湾01编制单元调整后图则
6.****中心**西湾02编制单元调整前图则
7.****中心**西湾02编制单元调整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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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