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9月11日)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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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5-09-11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9月1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增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

****工业园玉盘路 9号、16号

****公司、**亚大****公司、**劳****公司、**骏维****公司、**市鼎力****公司、****公司、象**城电镀厂(普通合伙)

****园区****电厂之间的用汽矛盾,增强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在征得浙东所有企业和正源电力的同意,决定园区内设置备用天然气锅炉以作为正源电力停机期间的备用汽源。正常情况下,天然气开关总阀始终关闭,企业不得使用;天然气开关阀钥匙统一交由**市****公司统一保管。

现园区内企业拟投资购置天然气蒸汽锅炉,燃料为管道天然气。本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涉及各企业生产工艺内容的变化,仅增设天然气锅炉作为正源电力停机期间的应急备用汽源。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

燃气废气: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各自企业不低于 8m 高的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 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中的低氮燃烧控制排放限值 30mg/m3。

2.废水污染防治

低浓度废水全部回用到前处理工序(除油、脱脂等后道清洗)、车间地面冲洗,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全部回用到废气治理,不外排;蒸汽冷凝水仍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水系统,作为补充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

设备底部应配置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个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加强设备的检修和日常维护,定期润滑传动设备,确保所有设****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以减少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噪声。

4.固废污染防治

废离子交换树脂S1、废包装材料S2收****公司综合利用;废矿物油S3及废油桶S4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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