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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发放】关于发放2025年度第三批人文社科项目绩效支出(激励费)的通知 |
| 2025年0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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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管理办法》(宁大政[2024]64号)文件规定,学校将在近期集中受理2025年度第三批项目绩效支出(激励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流程 我校绩效支出(激励费)通过科研激励费发放管理系统受理申报,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二、发放要求 1.列有间接经费预算且申请发放激励费未超过预算额度的国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省社科规划等人文社科类项目; 2.激励费的发放应与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相一致,并结合项目研究进度与完成质量进行安排。项目组成员需要调整的,请项目负责人在“科研服务管理平台”申请(申请时间须早于申报发放激励费2个工作日)。 三、发放说明 1.通过****在编工资库发放的人员,计财处会将发放数据并入当月工资发放; 2.其他人员需要经办人在科研激励费发放管理系统打印“科研激励费发放申请表”,一般在当月工资发放完毕后可进行打印,同时进“智慧财务”→“劳务费发放系统”填报劳务费发放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以“科研激励费发放申请表”作为发放附件,一并投递至计财处办理报销事宜,发放结果以劳务费发放表的物流信息为准。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发放的老师于9月16日前在科研激励费发放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院科研办联系人:钱欢欢 电话:888381 国家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项目联系人:缪旭峰 电话:888299 教育部项目等联系人:刘驰 电话:888952 计财处联系人:周灵漪 电话:889051 科研与服务地方办 2025.9.11 |
| 附件【附件1:科研激励费发放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