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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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 标的名称 |
****公司51%股权(国资监测编号G32025HN****017)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2047.79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9-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14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
|
|
| 标的名称 |
****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9-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14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无限延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井湾子街道井湾路003号第007栋1楼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 |
| 成立时间 |
2010/04/20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8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040467F |
所属行业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 经营范围 |
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环保工程设计;环保技术研发、推广服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咨询、设计、施工及运营;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噪音污染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垃圾无害化、**化处理;重金属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农田修复;环境评估;环保工程设施、污泥处理项目、沼气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销售;环境在线监测设备的销售与运营;脱硫脱硝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限分支机构);环保设备生产(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9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51% |
| 2 |
周** |
47% |
| 3 |
谷泳 |
2% |
|
| 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323.620647 |
-562.85568 |
-559.700588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878.480783 |
3149.627495 |
2728.853288 |
| 审计机构名称 |
****事务所****公司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5/07/31 |
2488.548046 |
125.276179 |
125.27617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895.861857 |
2041.73239 |
2854.129467 |
|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5/05/31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420.687212 |
1657.285835 |
2763.401377 |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井湾路65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876361R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湘能董决【2025】54号)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的****公司51%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截至2025年9月3日,****公司在职职工总数为29人,其中:****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院)委派职工3人,合同制职工26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委派管理人员由煤科院妥善安置。其他职工现有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双方继续履行,接续劳动关系,工龄连续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
| ****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填写《受让申请书》向**联交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金汇****交易所指定帐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该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3、本项目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根据《****公司章程》: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00万元,出资截止时间为2030年4月20日。其中:周**认缴出资人民币2726万元,实缴为960.2205万元;谷泳认缴出资人民币116万元,实缴为40.8604万元;****研究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958万元,实缴为1041.9409万元。标书代写 5、其他信息详见湘恒基会审字【2025】第0022号审计报告、湘宏达专审字(2025)第012号专项审计报告、湘楚评字(2025)第04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报告置于**联交所备查。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2047.79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 75 %(含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结算专户,剩余交易价款由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向转****银行保函,且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联交所结算专户,并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047.79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15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 75 %(含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结算专户,剩余交易价款由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向转****银行保函,且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联交所结算专户,并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根据《****公司章程》: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043.0218万元,出资截止时间为2030年4月20日。其中:周**认缴出资人民币2726万元,实缴为960.2205万元;谷泳认缴出资人民币116万元,实缴为40.8604万元;标书代写****研究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958万元,实缴为1041.9409万元。 本次转让的51%股权即注册资本2958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1041.9409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1916.0591万元。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受让方自愿承担转让方****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承担的51%股权的全部责任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由****研究院有限公司履行的51%股权对应的未实缴注册资本1916.0591万元出资义务),****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需再承担上述未实缴注册资本1916.0591万元的出资义务。 如因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导****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受让方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或其他责任的,****研究院有限公司有权向受让方进行追偿,受让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4、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15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15万元汇入**联交所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公司**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7 公告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有违反本公告及《竞价文件》约定的相关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交易所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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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文经理 185****6699 |
| 项目经办人 |
周先生 186****1231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送达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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