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第十八批人才购房补贴的通知

审批
江苏-扬州-仪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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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等九项实施细则的通知》(仪人才办〔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就第十八批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符合《**市“凤来仪”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中所规定条件,且购房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之间。申请人应当满足自商品房合同备案或二手房不动产登记之日起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满5年的条件,购房5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符合申请条件。其中,“教育、****事业单位****医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才”是指在我市教育、****事业单位****医院、学校)从事基层一线教师、医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从事工作以聘用合同和实际工作岗位为依据。

二、申请材料

1、《**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人才层次证明:申请人学历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职级等人才层次证明材料;

3、在岗证明:申请人劳动合同或人才聘用协议书、购****银行****银行流水等;

4、购房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不动产证、房款足额支付的购房发票;已有首套房的申请人须提供首套房购房协议。

三、申请方式

申请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申请流程为:

1、人才在“我的**”APP“**人才码”模块或“**人才码”微信小程序实名注册登记,获取个人“人才码”,并通过**专区“购房补贴”模块提交补贴申请。人才须填写《**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后打印签字,经用人单位同意盖章后,与附件材料一同扫描上传。

2、所在园区、镇、主管部门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9月30日前初审完毕;市人社局牵头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市委人才办审批。

四、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仪人才办〔2025〕5号)文件规定,此次为实行《**市“凤来仪”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最终次申报。各园区、镇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事业单位特别是重点企业要送政策上门,广泛宣传。要对照条件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与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做好沟通,在申请人能确保在仪工作年限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单位资质、人才条件、购房时间、是否已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等,做到把好关口,客观公正。

2、申请人和所在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

联系电话:组织部 ****0021; 人社局 ****7057

开发区 152****7200; 化工园 ****1899

枣林湾 ****6975; 真州镇 150****6986

**镇 187****7167; **镇 ****1980

新集镇 189****1058; 马集镇 ****0023

大仪镇 150****2819; 陈集镇 156****8327

刘集镇 ****6001; 月塘镇 183****1033

教育局 ****0365; 卫健委 ****0885

附件:1:**市“凤来仪”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pdf
2:操作指南.docx

****市委****办公室 ****

2025年9月8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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